請假與收退費

(一)收費方式:

1. 本園採取學年制:
    上學期:當年八月到翌年一月
    下學期:翌年二月到七月
2. 每學期註冊費繳交為:(準公共暫無註冊)
    上學期8月前
    下學期2月前
3. 當月月費繳交為:當月15日前繳交。
4. 繳款方式:超商代收、ATM、信用卡、台灣Pay、第一銀行及郵局臨櫃。

(二)請假、退費辦法:

1. 請假退費標準:依據「桃園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」規定標準辦理
2. 當月請假費用於次月退費,無法事先或當月扣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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